冬季应急预案5篇

来源:职场范文网 时间:2024-04-02 18:03:54

大家在遇到某些特别事故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可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下是瑞文巴巴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冬季应急预案5篇,供大家参考。

冬季应急预案5篇

冬季应急预案篇1

冬季即将到来,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 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2、 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 抓细。

二、 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 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 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 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 加强管理, 预防为主

1、 根据本校情况, 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 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 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 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 领导、 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 要经常检查各室, 如果发现炉子、 地炕有漏烟的现象, 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 教室要经常通风, 确保室内氧气充足, 谨防窒息。

5、 采用空调和电热, 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 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 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 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 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 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 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巡视制度, 做好当天的防火、 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 明确职责, 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 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 立即切断电源, 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

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 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 疏散引导组:

拓素娟 当火灾发生时, 立即到自己岗位, 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 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 通讯联络组:

长:

俞新龙 成

员:

周正策

张进祥 一旦发生火警, 负责与疏散、 救护各组联络, 控制校园广

播, 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应立即报警, 先报 119 救火,再报 110 维持校门外秩序, 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 120, 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 救护安全组:

长:

蔡静璇 李晓娟

陈美玲 当火灾发生时, 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 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 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 120 急救中心。

五、 预防措施

1、 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 通过广播、 黑板报等形式, 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 把各项消防制度、 管理网络图上墙。

2、 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 配置 abc 类干粉灭火器, 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 经常巡查, 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 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 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 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 标明消防设施, 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 应急措施

1、 发生火灾时, 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 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 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 到达预定地点。

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 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 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 119、 110, 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 120, 同时报宣和

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 扑灭初起火源, 关闭门窗, 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 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 特殊情况疏散组, 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 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 并加以引导。

2、 撤离顺序:

按发生火灾地点, 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 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 ), 再其他层次, 这样既确保重点, 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

如火灾发生课间, 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 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 有关要求

1、 沉着冷静指挥。

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 沉着冷静, 指挥得当。

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 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 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 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 学生不得参与救火。

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

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 不得参与救火。

3 稳定学生情绪。

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 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 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 不得任意走动, 更不得返回火灾区。

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 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 扑灭初起火源。

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 要就近起用灭火器, 进行紧急扑救, 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 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 确保通信联络。

在火灾发生时, 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 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冬季应急预案篇2

为深入开展全县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市政府“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危害,保持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不发生较大火灾,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冬季防火期从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2月28日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县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林永平同志任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杨广志、刘永涛任副组长,成员为县消安委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8518899),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刘永涛大队长担任。

四、工作重点

冬季防火工作要抓住“七个重点”:

一是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是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__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是旅游景点及车站、以及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四是党政首脑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等要害部门,高层、地下建筑;

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木材加工企业、粮食等大型仓储企业;

六是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七是城镇棚户区、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城市要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为重点,特别是夜间营业或装修的公众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要以清理柴草垛,打通消防车通道为重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各级政府逐级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推动行业部门落实责任,按期实行消防工作考评,确保规定任务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各单位,增强消防工作责任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将乡镇政府、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纳入政府考核中,广泛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各项联防共保等管理机制,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用电设施检查,加强柴草垛的管理,杜绝柴草、农作物秸杆大量进村、进屯。

(二)继续跟踪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冬防期间,对全县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如期销案,对整改期间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未按时整改销案的单位,要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及城市规划和拆迁改造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尽快制定规划和改造方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办,落实火灾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政府、部门要牵头及时组织验收检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销案一个。

(三)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市安委会《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工程,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依法通过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社会单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能够达标;严格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标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尤其是火灾高危单位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历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全力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市“____”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六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错时工作制”,要将警力科学部署,开展不间断的夜查。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和社区警务队(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周边治安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冬防期间,要结合历年来我县火灾形势和特点,组织各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社区工作站、乡镇、村屯要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功效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要组织相关行业以本地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娱乐等场所和学校、幼儿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作为重点,逐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要统筹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针对火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对消防安全不合格且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关停,对拒不执行停业整改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单位(场所)要列入政府搬迁计划。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庆市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广泛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伍,确保完成20__年度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任务,在消防灭火力量上,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多种消防队伍参与的灭火救援新格局。对已经发展的人员,要纳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日常执勤序列,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分层次开展执勤训练和管理教育,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和鉴定,确保发展一人、合格一人,切实充实一线消防执勤力量。

(七)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冬防期间,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教活动,不断创新“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完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消防示范街等地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要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民政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九九消防平安行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独居老人家庭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牵手”活动。还要重点加强对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各单位的锅炉工、更夫、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八)做好火灾扑救和灾害处置工作。

强化战备制度落实,要坚决贯彻“五个第一时间”和“多点启动、重兵投入”的灭火救援原则,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度,坚决做到打早、打小,确保守住防控火灾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大对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大型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民生单位的熟悉演练频次。要强化执勤装备保养,配齐、备足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和抢险救援器材,对各类车辆、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测试,配备解冻器材,切实做好防冻保暖工作,确保灭火救援装备完整好用。要强化消防水源管理,对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和维护保养,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建立健全水源管理档案,并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实地踏查,随时掌握各类消防水源的好用情况,发现损坏必须立即抢修。强化作战训练安全,要开展一次作战训练安全教育,认真剖析作战训练伤亡案例,从官兵伤亡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震撼,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严格安全防护等级,严格处置操作程序,密切观察灭火救援现场情况变化,遇有险情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确保不发生官兵伤亡事故。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11月1日至10日)。乡(镇)、社区工作站、行政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组织机构,层层召开冬防工作会议,部署冬防工作任务;要广泛开展冬防工作宣传,将冬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全面启动冬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20__年11月10日至20__年2月19日)。各乡镇政府、部门要部署、组织、督促各社会单位、重点场所以及各社区、村屯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期间,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对本地区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检查,适时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2月20日至28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领导组织,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突出抓好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切实贯彻好我市出台的《关于大庆市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曹市长在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本着“尽快建队、尽早受益”的原则,争取提前完成我县建队发展任务。要召开经常性的联络协作会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分别于20__年11月13日、20__年12月23日、20__年1月23日前上报冬防工作阶段性情况,冬防工作总结请于20__年3月5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459—8518899)。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冬季应急预案篇3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学校领导在向梁山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二、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责任人:武大)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三、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四、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冬季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次生、衍生灾害带来的损失,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依据《葫芦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及所辖海域发生的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求助、灾后恢复与重建活动等。

1.3工作原则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损失;坚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众志成城、团结一致、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

2.1地理位置、气候

葫芦岛市地处辽宁省西部,依山傍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9°12~121°02,北纬39°59~41°12之间。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气温在8.2-9.2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14.3-15.1摄氏度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2.3-4.0摄氏度,葫芦岛地区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但是近年来,在全球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暴风雪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本市发生暴风雪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

2.2.1葫芦岛市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辨析

2.2.2暴风雪灾害的主要危害

根据我市暴风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暴风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使用安全。

(1)葫芦岛市为沿海城市,冬季气温低,遇寒流时暴风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暴风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行业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导致房屋、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树木等受压倒塌。

(3)葫芦岛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暴风雪灾害易造成供水、供热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供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会造成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燃气使用量增加,可能造成燃气供应不足。

3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葫芦岛市气象局、葫芦岛海事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葫芦岛支队、综合执法支队、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项目等。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传达、发布指挥部的指示和指令;协调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收集、发布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对进展情况;必要时,商请驻军部队、武警参加应急救援;必要时,代指挥部发布命令,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灾情严重时,发布通告,要求建筑工地、海上、高空、露天作业一律停工,危险路段、旅游景点、文博单位、娱乐场所一律关闭;学校、幼儿园、线下培训机构一律停课;长途客运(校车)、危化运输、货运码头一律停运;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商户非必要不经营。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救援组、灾情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综合信息组。

3.3.1应急救援组:负责协调指挥,调配物资,处置突发险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布灾情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调动驻军部队、直升机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政府办、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2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评估和上报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3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管控网络舆情。(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4综合信息组:负责组织会议、领导讲话,起草发布命令指令等文件,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灾害相关的高危行业生产安全预警和向本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预警预报,检查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暴风雪灾害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发暴风雪、大风、道路结冰、路面管控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协调发布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引导企事单位、社会公众做好暴风雪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宣传市委、市政府应对恶劣天气的部署情况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对措施;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市发改委:负责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暴风雪灾害期间的生活保障计划,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要停止成品粮轮出作业;组织人员做好道路融雪和积雪清扫工作;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市教育局:负责根据暴风雪预警,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相关信息,督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对重点部位进行防护、加固,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根据灾情及时调整教学工作,按照指挥部指令和实际情况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等安全措施;加强对校车的运行安全管理;协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防雪除雪工作;负责受灾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掌握我市相关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紧急生产任务;协调市内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通信运营商,加大对暴风雪前和暴风雪灾害期间的通信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做好对雪灾损毁的通信设备设施的抢险和恢复工作,极端情况下对全市救援工作提供通讯应急支援;保障通信畅通;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及时指挥疏导行驶车辆;暴风雪灾害发生后,要加强辖区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疏导;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必要时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关闭高速公路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救助和参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及救助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灾情。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收留救助工作;重点对无保户、低保户、鳏寡孤独、痴孽呆傻、燃煤取暖户巡查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工作;根据指挥部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筹措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应急资金保障;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发布海洋预警信息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管辖领域、单位和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暴风雪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应对处置提供服务;加强所属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整合、协调大型除雪机械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负责加强保障城镇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和恢复因灾损毁的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施;督导户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做好人防工程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指导结建人防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因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督促、检查、上报各部门和单位除雪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及时通知商户关好库房门窗,紧固室外搭建物;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险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确保安全无事故。

市交通局: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后,负责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除雪现场,及时清除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对普通公路上被困人员和车辆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负责做好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资的储备;建立健全除雪防滑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和应急保障车辆数据库,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除雪设备、运输车辆等设备的调试与检修保养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管控相关国道、省道公路;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水利局:负责已建、在建河堤防、闸坝、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居民供水保障,加强对全市供水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对供水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采取必要的防寒除雪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分析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指导农民、种养殖业户和畜牧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组织对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做好对渔船进港、防浪、避浪防御和救援工作;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和上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的监管和货源的组织、调运平抑物价,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

市卫健委:负责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派出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和临时安置点,对公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协调各级各类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医疗救治专业机构对滞留高速公路人员、灾区现场及临时安置点因灾致伤人员的救援、转送和现场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协调对所监管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发生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救助工作。

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向本行业发布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专业力量实施对因暴风雪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和紧急救助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信息,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葫芦岛海事局:负责所辖海域水上交通监控管制;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及时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履行葫芦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对海上遇险人员和船只参加搜救行动。

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积极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部门封闭高速公路;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后,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作业现场,及时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高速公路,高速干线畅通;负责对高速公路上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做好必需的食品、饮水、药品和汽(柴)油等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暴风雪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葫芦岛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灾情和指挥部决定,协调驻军部队参加救灾工作。

武警葫芦岛支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所属部队支援地方参加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负责组织辖区铁路系统抢险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及时清除铁路道口、车站等重要路段积雪,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时安置和疏导因列车延误滞留的旅客,维护铁路的正常秩序;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和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输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负责葫芦岛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电力设施巡查和电网运营监控;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对受损电力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保障全市境内的信息畅通;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在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特别是灾害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照本预案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防范和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屯)按照“各扫门前雪”的惯例积极组织群众扫雪、除雪、减灾通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和整改,防范暴风雪灾害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危害;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上报受灾情况;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因暴风雪灾害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上述各成员单位在此预案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任务的实际,分别编制修订各自领域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的部门应急预案(或者处置方案),各个部门预案应与本预案有效衔接。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2物资储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和物资,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及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棉衣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4.3应急联络

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期间,各级应急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在本地区值班值守,分管同志全时在岗在位;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建立与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构等的通信联络数据库,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做到即时联系,通信畅通。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指挥部指挥处置,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海事、高速公路、通信运营企业及住建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4.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农业农村、海事、电力、通信、铁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5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风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5.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持续降雪,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主动处置;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周密部署,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军地联合救援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6.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3应急行动

指挥部依据气象预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应对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就位,做好应对准备。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气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进驻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暴风雪各项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本县(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4响应终止

暴风雪及灾害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市委宣传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对外和对内发布。

7灾情报告和评估

7.1灾情报告和评估的责任单位

县(市)区政府是暴风雪灾害评估报告的责任单位,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健、应急、文旅广电、气象、海事、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7.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7.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8.2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8.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8.4水利、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做好灾区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8.5市工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8.6发改、商务、市场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8.7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8.8卫健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9附则

9.1奖励

9.1.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1.2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9.3.1本预案是市政府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预案管理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报辽宁省府应急管理厅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报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应当制定暴风雪灾害应急行动方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9.3.4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冬季应急预案篇5

为了预防并减少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别是竹林、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林业生产方面的损失,充分发挥科技在灾害预防和灾后重建中的支撑作用,努力把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一)竹林:对冰冻比较严重的竹林,严禁上山摇雪;对冰冻较轻的竹林,组织人员钩稍或摇稍,在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安全,控制好摇雪的力量,防止竹子断裂;灾后应及时用竹竿敲打竹枝,清理倒伏、折断比较严重的毛竹,尽可能清除林内积雪,重点加强新竹发枝长叶后肥水管理,平地栽种的竹林还应做好开沟排水工作。

(二)经济林:在寒潮来临前,对香榧、山核桃、杨梅等经济林采取覆土覆草、树体包裹保温、立杆支撑等措施进行防寒防冻;对干(水)果等经济林进行摇雪处理,清雪除冰,尽可能避免压断果树枝叶;灾后要加强管理,采取修剪整枝、叶面追肥等必要措施保果,及时清除有害生物,以恢复树势,如果发现有冻害的芽头、枝条,要尽快摘除,以减少损失。

(三)种苗花卉:及时采取用稻草、塑料薄膜覆盖以及搭建保温棚等保温增温措施,减轻灾害损失;苗圃地采取开沟排水、清除积雪,覆盖稻草等进行保温,雨雪过后注意防治病虫害;对有大棚等设施栽培的花木,及时清除大棚上积雪,尽可能避免压塌大棚;对经济价值较高的花卉要进行棚内加温,防止低温导致植物体内结冰引起冻害。

(四)对古树名木、母树林等进行加固、支撑,做好树木的根颈培土、覆土、架风障、涂白、缠裹草绳等防寒防冻措施,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力量进行摇雪,雪后抓紧清理被冰雪压断的树枝。

(五)其他树种抗寒减灾技术措施具体见浙江林技通空中课堂版块。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