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同的约定,双方可以有效管理风险,促进合作的稳定性与持续性,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回顾,有助于总结经验,优化后续合作,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工程材料合同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材料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对 配送板材、轻钢龙骨等装修材料。为维护双方利益,在公平、诚实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采购行为实施:
1, 负责确定乙方配送材料品种、材料标准、等级、数量,乙方所送材料的价格由乙方与 ____确定。
2, 项目部根据与乙方所确定的材料品种、数量、价格向公司采购部提交签字申请配送单,采购部负责向乙方发单,乙方根据公司采购部所发的要货单送货。
3, 乙方所送货物由项目部收货,验货并签字,结账以项目经理签字收货单据为准。
4, 乙方必须确保所送材料符合项目部确定的质量标准,若项目部发现乙方所送材料为假货,甲方采取假一罚十处罚,若乙方所送材料不合格,乙方必须完全退货并承担响应责任。
5,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 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项目部与乙方协议标准执行
2. 对于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应该在收货后 1 日内通知乙方;
3. 对于非显而易见的产品缺陷,甲方须在发现瑕疵后 7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产品符合要求。
4. 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条 送货与交货
1. 乙方送货的材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订单 2 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送货的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在 1 日前通知,甲方应及时履行收货义务,但出现产品不符合要求或交货时间不符合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环境检测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
第四条 结算
甲乙双方每月____ 日结算一次(结上月一日到三十日的货款),乙方必须在次月的二十到二十五日将上一月度的结算清单送到甲方采购部,以便甲方核对账目,否则货款顺延到下月结算,具体结款时间为乙方提交结算清单后的下一个月的二十五日到三十日。
第五条 违约处理
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有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报产品等级、虚报产品数量等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2.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自己使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按照所得利润的 ____倍赔偿给对方作为经济补偿,涉及刑事责任的将另行追究。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乙方开始配送材料到工程结束结清账款为止。
第七条 其他
1. 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2. 如以前有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依据。
3. 本合同一式 ____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材料合同篇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工程材料合同篇3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 年 月 日。期间送货以需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吕,需方使用后,供方必须保证外墙面不发生渗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外墙渗漏、面砖脱落等现象,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外墙面的维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进场维修,需方有权另择其他队伍维修,其相关费用在留20%的货款中扣除。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3、结算方式: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供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外墙面砖脱落,或外墙渗水,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 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供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经 办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材料合同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xxxx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委托乙方供应路面基层用碎石、石屑、粗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乙方合格的碎石和砂,碎石规格为6mm~37.5mm碎石,其中10mm~37.5mm占碎石比例不低于70%;石屑为0.5mm;粗砂为水洗砂,含泥量低于5%。碎石质量及规格甲方定期抽查,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供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
二、材料数量:
1、碎石约: m3
2、石屑约: m3
3、粗砂约: m3
三、材料单价:甲方从乙方处采购足够的碎石、石屑、粗砂运至施工拌合场,经双方协商,以实际丈量方量为准,该单价为最终单价,不随市场价调整,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加价,如违约,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整,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
四、结算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根据实际材料收方数量支付乙方材料费的50~60 %,工程竣工验收后3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有相关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以保证其采石、砂的`合法性。同时,乙方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于5月31日前备足相应数量碎石、石屑、粗砂供甲方拌合开工用。材料供应过程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碎石、石屑、粗砂供应数量,不能因为材料供应数量影响甲方施工。
2、涉及到材料所在地河道管理的一切事宜,应由乙方自行出面协调。甲方不参与河道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不受干扰。
3、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材料费必须提供宝鸡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正式收据(收据上有宝鸡市财政局、农业局监制章)。以上三条要求,由于乙方不能满足材料数量造成的甲方机械设备怠工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宜:
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共同遵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材料合同篇5
供方:
需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元整(¥00.00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00.00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整(¥00.00元)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8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五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需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供方: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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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