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文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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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文海南_国发[2012]12号文件

国务院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2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 通知 国发〔2012〕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2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 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1]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编辑本段关于 编辑本段 关于 2012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2012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改革仍处于攻坚 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近年来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和 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促进科学 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 2012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 以下意见: 一 、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加快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关系经 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保持经 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

——处理好深化改革与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 关系,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更好地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 会管理中的作用。

——处理好加强顶层设计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 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抓住时机尽快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处理好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效运用法制手段规范改革程序、 深化改革实践、巩固改革成果。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 次矛盾和体制性问题,把握好改革任务的轻重缓急和社会承受程度,统筹 兼顾,稳中求进。

二 、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 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继续推进国 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与收益分享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用于社会公共支出的比重。(国资 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促进形成分布式能源发电无 歧视、无障碍上网新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理 顺煤电关系的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扩大三网融合试点范围。深化省以下 邮政监管体制改革。(铁道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监会、工业和信 息化部、广电总局、交通运输部、邮政局等负责) (五)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扶持小型微 型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推进中小企 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三 、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六)完善分税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对县级政府一般性转移 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的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研究将部分 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时扩大房产 税试点范围。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推进环境保护税 相关立法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 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法制办等负责) 四 、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八)强化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出台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 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负 责) (九)加快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研究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 防范预警、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修订《贷款通则》,规范各类借贷行为, 合理引导民间融资。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推动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

(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负责) (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人 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人民银 行、外汇局等负责) (十一)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 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建立债券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监管 责任,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稳妥推进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 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机构投资者,优化资本市场结构。(证监会、人 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商务部负责) 五 、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体制改革 (十二)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 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 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 (十三)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 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 (十四)合理制定和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推动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发 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五)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健 全生态补偿机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负责) 六 、 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六)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工资制度,健全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 施方案。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 法。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负责) (十七)加快研究城镇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实现城镇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积极推进事业单 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证监会等负责) 七 、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十八)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推进非时政类报刊 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研究出台鼓励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文 化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文化部、广 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等负责) (十九)深化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 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出 台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负 责) (二十)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 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 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编办、财 政部等负责) 八 、 深化教育科技医药卫生等社会体制改革 (二十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推动公共教育资 源重点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促进教育 公平。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加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 薄弱学校的力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重点班。大力发展面向 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加强基础制度和能力建设。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高等教育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 展。(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二十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完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科技评价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融 资体系。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业共性 技术平台建设体制改革。(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二十三)加快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 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 院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对外开放的多元办医格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 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 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研究制定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向 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出台行业协会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开展其他 社会组织改革试点。研究推进非营利组织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九 、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二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 领域为重点,清理、减少和规范现有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 项审核论证机制,开展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试点。深入开展政府 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 强化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监 察部、财政部负责) (二十六)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 规范。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指导地方开展事业单位分类。

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深 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央编办、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二十七)深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出推进公务用车制 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国 管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等负责) (二十八)深入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试点,扩大县级政府经 济社会管理权限。稳步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中央编 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等负责) 十 、 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九)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 偿条例。研究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法制办、财政部等负责) (三十)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完善农业科研立项和评价机制,推 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 革,加快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林场体制改 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推进 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业部、科技部、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利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等 负责) (三十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把在城镇 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公安部牵头) 十一、 十一 、 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三十二)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投向中西部地区。完善支 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研究完善境外投资规划、协调、服务 和管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改革 委、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外交部等负责) (三十三)稳定对外贸易政策,促进贸易平衡发展,继续推动加工贸 易转型升级。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优化口岸布局。完善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负 责) 十二、 十二 、 积 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三十四)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等国家综合 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深入推进开发开放、统筹城乡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资 源型经济转型等改革试验。认真总结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适 时向全国推广。支持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改革试 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文海南_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12号文件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 12 号文件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1999]33 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8.18 【实施日期】1999.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 12 号文件促进 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通知 (皖政[1999)]33 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 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 号)精神,推动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委 的部署和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 12 号文件的实质 针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 果断决策,及时下发了 12 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综合性对策,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 1/4 政策的力度,努力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配合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有效地拉动 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加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改革,以确保社会稳定,继续保持国 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扩大 需求、启动经济的即期增长,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 义,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是我们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行 动纲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 12 号文件,紧密结合实际,准确把握中央文件的精神实 质.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不动摇,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注重效益和环保的前提下,能快就要千方百计地快 一些,能争取的速度就要尽最大努力去争取,保持安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要通过学 习,进一步增强全省上下加快发展的信心,激励全社会对经济前景的积极预期,坚决克 服无所作为、顺势而下的消极思想,保持旺盛的工作状态,不甘落后,不畏艰难,努力 在贯彻国家政策的过程中抢占先机;要通过学习,系统、准确地掌握中央 12 号文件提出 的政策措施,找准本地、本部门实际与中央政策的结合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因势 利导,趋利避害,扎扎实实地工作,把政策机遇更多地转化为自身发展的动力和条件, 激发加快发展的活力,为全省经济跨世纪发展做好准备。

二、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央 12 号文件的积极效应 用好国债政策,增强投资的拉动力。要继续实行领导和部门责任制,锲而不舍地跟踪 落实,千方百计争取国债项目,力争在新发国债中获得较大的份额。按照“保总量、保 重点”的原则,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联动机制,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的项目由省计 委统筹协调,企业技改项目由省经贸委审议,项目资金配套和还款能力由省财政厅审 议。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选好申报项目,重点放在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和改 造.巢湖、淮河治污,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各级政府、各 2/4 有关部门和企业、各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都要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国 债项目争取工作,特别是搞好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的配套,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省 经贸委要担负起国债技改贴息项目争取工作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市地和企业,按照 扶优扶强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搞好总体组织、协调、申报和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 部门负责协调本行业的项目评估论证、申报和实施工作。要打破隶属关系界限.不论是 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申报条件,都要一视同仁、积极 上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各市地和项目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好已批准的国债项目,加 快工程建设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指导和协 调。必须把建设工程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建设任务,为进一步争取国家投资创造条件。各地、各部门要着眼长远,树立超前意 识;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基础设施、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 化和高技术产业、环保与生态建设、科教基础设施等,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 审批等工作,扩大项目储备,争取主动,赢得时间,为争取明后年国债资金奠定基础。

用好“债转股”政策,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债转股”政策性、业务性很强, 国家的要求十分严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 做好“债转股”工作。省经贸委负责对企业“债转股”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调查摸底、申报和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生 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和内部改革等情况,为争取“债转股”项目做 好准备。严格按照国家对“债转股”企业选择范围和条件的要求上报建议企业,对有望 进入试点的企业,要抓紧进行预案的编制、论证,主动加强与债权银行的协调,争取支 持。凡列入向国家推荐“债转股”的企业,均要组织力量,制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剥 离非经营性资产、分离社会性服务机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和“债转股”实施方案,做 好各项基础工作。各级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并支持解决好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处理的 3/4 问题。

用好出口退税等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出口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国 家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优惠政策,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增强出口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 力。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 4/4

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文海南_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2010年12月31日)

新华社北京 1 月 29 日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 发展的决定(2010 年 12 月 31 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 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促 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 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 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 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 决定。

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水利面临的新形势。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 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 山河的水利建设, 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为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 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

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 民族的心腹大患, 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 瓶颈,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 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 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 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 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2010 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 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 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 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 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 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 供水安全、 粮食安全, 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 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 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 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 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 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 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目标任务。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 5 年到 10 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 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 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 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 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 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基本建成水资 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 到全面保障,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 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十二五”期 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4000 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 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 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 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 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 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基本原则。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 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 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东中西部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 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 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 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

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 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 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 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 区, 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 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 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 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 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 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 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 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 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 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 作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 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 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 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 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 源调控能力。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 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 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

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

(八)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西南等工程性缺 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 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 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 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

(九)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 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 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

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 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 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 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 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 用空中云水资源。

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十)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 2013 年解决规划内农 村饮水安全问题, “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 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 普及率。

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 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 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建设的用地政策, 确保土地供应, 对建设、 运行给予税收优惠, 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黄河 下游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 继续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 堤防建设,加强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滞 洪区建设, 合理安排居民迁建。

搞好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

“十 二五”期间抓紧建设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不断提 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 准。推进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 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 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 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适时开 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一批跨流域、区域调水 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污水 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 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 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 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长江上 中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及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

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 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 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 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 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 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 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 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 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十五)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 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

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 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 设, 实现资料共享, 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 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 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获得一批具有重 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 利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水利信息化 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 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国际交 流与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 今后 10 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 2010 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 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 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 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

大幅度增加中央 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 10%用于农田 水利建设, 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 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 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 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扩大征收范围, 严格征收、 使用和管理。

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 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

切实加强水 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 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不同水 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 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 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 信用社、 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 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 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 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 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 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 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 间接融资方式, 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 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结合增值 税改革和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 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 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 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 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 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 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 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 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

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 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 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 决遏制用水浪费, 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 活全过程。

加快制定区域、 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 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

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 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 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 水示范工程, 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

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 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 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 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 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 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 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 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二)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二十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 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严格 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 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 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 核提供技术支撑。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 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 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 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 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体制改革。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 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 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 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 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 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 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 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 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 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 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 水利服务能力。

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 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 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力 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 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 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 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 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 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 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 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 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 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

(二十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 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 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 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 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 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 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 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 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农村 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带领广 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

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 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 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 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 域。加强国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 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 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国、流域、区 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 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 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 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 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 业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 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 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 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 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 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十)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

(三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 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 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

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 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 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 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 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 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 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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