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规章管理

来源:职场范文网 时间:2021-04-22 16:23:04

  生产单位规章管理

  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单位规章管理资料,提供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生产单位规章管理

  生产单位规章管理一

  1.我厂员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该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生产单位规章管理二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规章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则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厂里所有人应听从王志宏同志一切安排,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出现任何紧急情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生产单位规章管理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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