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扫黑除恶的认识

来源:职场范文网 时间:2019-08-08 04:51:57

对扫黑除恶的认识\_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 中央纪委印发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 责的意见》 。

《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 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 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 障。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将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 《关于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文件, 《意 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基层将坚持把扫 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 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 冲破“关系网” 、打掉“保护伞” 。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 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针对此次文件的学习,基层将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全面 准确把握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部署要求,自觉把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 1 - 要吃透吃准中央部署要求和法律政策,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 除恶、无恶治乱。要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开展专项斗争的 组织优势,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推动形成责任共担、合力 攻坚的工作格局。

每个工作人员在领导的带头下主动履行好牵头 责任,切实抓好扫黑专班建设,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工作 到位。

并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和两 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正确方向,挖深挖透黑恶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切实做 到打早打小、打准打实、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着力提升专项斗 争实效。要系统治理、协调联动,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的重点 地区,紧盯黑恶势力易于涉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最大限度 汇聚横向纵向资源,发挥好网格化社会治理作用,加强基层基础 建设,不断增强专项斗争整体合力。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从 严从紧、 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内落地见 效,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基层将自觉发挥监督作用, 督促单位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转变作风,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坚持打铁必 - 2 - 须自身硬,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 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 查处,绝不护短遮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 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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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扫黑除恶的认识\_讲话稿:扫黑除恶的时代意义和法治内涵

扫黑除恶的时代意义和法治内涵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 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 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其规格之高、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充分 表明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 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坚决 扫除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有力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和法治意义 第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近年来,我国对黑恶势力保持高 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黑恶势力的组织形态、 行为手段、攫取利益的方式出现新动向,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黑恶 势力处于活跃期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 其欺压残害群众、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本质没 有改变,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然会打掉一批黑 恶势力组织及其“保护伞”,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更好地保障广大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可以说,扫黑除恶是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一项“民 心工程”。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 性和重要性, 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 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 民生问题,事关人心向背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第二,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发 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和刑事犯罪高发期, 黑恶势力危 害严重,往往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体,与淫秽、赌博、吸毒、传销、 拐卖等违法犯 罪问题,呈现出合流趋势,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近 年来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复杂性、敏感 性和对抗性明显增强,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

很多群体性 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就有黑恶势力介入或 者在背后推波助澜,有的甚至就是由黑恶势力团伙直接制造、操控,意图要挟政 府,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和行业,社会治安恶化, 正义得 不到彰显,如果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就难以让社会安定有序,难以为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央这次决定对黑恶势力果断“亮 剑”,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打掉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 重塑风清气正的朗 朗乾坤,从而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三,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一段时间以来,在 一些地方和行业,黑恶势力与腐败分子相互勾结,出现了宗族恶势力、 “村霸”“保护伞”等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黑恶势 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屡禁不绝,重要原因就是其背后往往有一顶或 多顶“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撑腰或者支持、纵容,黑恶势力就不可能坐大 成势。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 “拍蝇” 相结合,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 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腐败分子及时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必然会促进党的肌 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和取得更大成效, 进一步增强人民群 众对党和国家的信心信赖。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依法进行, 这既是对以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教训的汲 取,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就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 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使扫黑除恶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 真正做到既严厉打击各类黑 恶势力违法犯罪,又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确保扫黑除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 果的统一。

第一, 扫黑除恶要恪守法治原则, 不能运动化和扩大化。

扫黑除恶恪守法治原则, 不搞运动,不人为扩大,这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如果扫黑除恶出现运动化倾向, 只顾“一阵风”,或者将普通的共同犯罪、犯罪集团或者恶势力人为拔高升格为黑社 会性质组织犯罪来处理,那么,势必会导致扫黑除恶的扩大化、运动化,这必然会破 坏社会主义法治,有悖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因此,要把法治理念贯穿于 扫黑除恶全过程,坚决不能搞那种以人划线、上挂下联、层层检查、人人过关的政治 运动或者群众运动模式。当然,这并不等于扫黑除恶不走群众路线。事实上,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要真正取得实效, 就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应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在 社会上营造出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威。此外,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 意明确政策法律界限, 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掌握司法认定标准, 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住法律和历 史的检验,避免出现冤假错案。

第二,扫黑除恶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不枉不纵。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 本刑事政策, 其对扫黑除恶尤其是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扫黑 除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体现从宽的一面,也要体现从严的一面,要根据黑 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具体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认罪 悔罪态度等,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有据、罚当 其罪。对于黑恶势力组织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指挥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及其“保 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刑罚或重刑的要坚决判处,绝不手软。对于起次要、 辅助作用的一般参加者、 受胁迫而被裹挟者及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 依法从 轻、减轻或者免

对扫黑除恶的认识\_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剖析

扫黑除恶存在问题剖析 1、【存在问题】当前,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 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 与己无关,尤其是“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程 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问题剖析】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 精神,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 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政治的高度深化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 点的伟大斗争。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讲政 治的实际行动,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 争。要以人民的立场深化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新时代社会 主要矛盾的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事关党和国家事 业发展全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涉黑涉恶犯罪这一 人民群众最痛恨的问题抓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要以时代的眼光深化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实现“两 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要通过第1页共8页 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形成标本兼治、抓源治本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现社会治安生态根本好转,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2、【存在问题】当前,有些地方专项斗争“雷声大、雨点小”,一般性部署多、 具体推动举措少,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研究阶段性斗争的特点 规律不够,没有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

【问题剖析】要及时跟踪了解各地专项斗争动态,引导各地及时作出阶段性部 署,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更加聚焦斗争重点。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群 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根据阶段特点谋划 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符合地区实际、切实管用的措施意见。

要科学把握斗争节奏。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 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地域行业特点深入研究黑恶犯 罪新动向、新特征,有针对性地改进斗争策略,科学统筹力量,掌握 好阶段性“施工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要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斗争攻势。要克服“一阵子”思想,防 止一有成效就鸣金收兵,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发现问题、不断部署实 施,蹄疾步稳地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3、【存在问题】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这与 这些地方宣传不够、发动不深、造势不力有直接关系。第2页共8页 【问题剖析】 要引导各地开动宣传机器,正确把握宣传的时度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

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特别是要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趋势,提升新媒体网上斗争能力,主动设置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话题,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 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大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把广大群众 发动起来。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精心挑选 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进行深 度宣传,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警示作用,鼓舞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

4、【存在问题】有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来源单一,线索核查不深、不透、 不实,核查进度迟缓,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已成为影响专项斗争 持续深入发展的瓶颈问题。

【问题剖析】要把发现和掌握有价值线索作为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关键 环节来抓,着力破解举报线索“堰塞湖”现象和有价值线索少的难题。

要拓展线索收集渠道。要加强对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 串并,深挖细查线索,把“坐等线索”变为主动找线索,对重点地区、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摸。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举报线索核查效率。要建立健全网上第3页共8页 举报平台,推进举报方式从来信来电举报向网上举报转换。要通过建 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将案件信 息、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信息进行碰撞,归并分析,剔除重 复,提高线索核查效率。要大力创新线索核查机制。加强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公安 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分类核查的线索核查新机制。要加强集中攻坚, 对积压的举报线索,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5、【存在问题】有些地方办案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水平不高,有的涉黑涉恶案 件案情复杂导致推进缓慢,特别是处置涉黑涉恶财产难度较大,一些 黑恶势力虽被打掉了,但其经济基础没有被彻底铲除。

【问题剖析】要把查处大要案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思路,攻克 一批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要强化办案资源力量的整合。加强力量统筹,建立重点案件台账, 通过采取调配精干力量、挂牌督办、上提一级、下管一级、多警联动、 异地用警、异地羁押、交叉办案、定期调度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重 点典型案件的示范效应,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进。要提高办案标准规范化水平。通过典型案件指导、庭审直播、现 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指导基层办案人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 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要重视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针对黑恶势力对资源环境、社会第4页共8页 民生的破坏程度,创新完善查证手段,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 等刑事手段,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缴财除根,防止东山再 起。

6、【存在问题】有些地方基层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 据标准存在分歧,影响办案质效。

【问题剖析】要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确保专 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要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案例在统一法 律适用、提升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由全国扫黑 办牵头,抓紧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推出一批指导性案例。各地扫 黑办也要结合各地专项斗争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要加强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政策研究。针对法律政策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要适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的修改。要指导各地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进 一步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进行探索,因地制宜研究出 台相关指导意见。

7、【存在问题】有些地方涉黑涉恶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触及不到“保护伞”, 难以连根拔起,以及个别地方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 象和政绩,存在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等问题。第5页共8页 【问题剖析】 要敢于刀口向内、敢于刮骨疗伤,完善落实“打伞”工作机制,务必斩草除根、除恶务尽。

要完善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 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会同组织、纪检监委依 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要完善落实协同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信息 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机制,按照“两个一律”的要 求,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要推动落实县级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异地交流机制。要落实定期 轮换任职。同时,各级政法机关要主动配合纪委监委机关,坚决清除 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8、【存在问题】有些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平衡问题突出,有的市县至今 未办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有的行业领域存在监管漏洞,涉黑涉恶违 法犯罪问题没有得到查处;有的农村地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欺压群众 的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剖析】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 综合治理,着力消除“真空地带”,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要全面排查整治盲区。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第6页共8页 大对农村地区和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重点地区、行业、 领域的整治力度。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促进解决黄赌毒、 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整体水平。要适时“回头看”整治盲区。完善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联审机 制,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要配合组织部门,对已经完成 换届的村“两委”班子,适时开展“回头看”,提高基层党组织纯洁 性和战斗力。要强化源头监管整治盲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责任, 开展专项行动,规范行业领域经营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 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9、【存在问题】当前有些地方扫黑办力量不足、权威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 题比较突出。

【问题剖析】要着力加强各级扫黑办建设,整合资源、配强力量、完善机制, 总结借鉴一些地方扫黑办抽调干警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的经验,形成 实体化运作的工作班子,切实提高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要深化调查研究,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深化同黑恶势力作斗 争规律的认识,通过综合分析、深入剖析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 掌握黑恶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关注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存在 的新形态、违法的新手段、滋生的新土壤,切实增强斗争的主动性。

要优化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政法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第7页共8页 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 议,相关部门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政 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 执法有效衔接。要强化考核激励,形成推动落实的良好导向。要建立完善战果考 核、表彰奖励等制度,把专项斗争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 依据,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10、【存在问题】前期大部分省区市开展了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但还存在督导规格 不高、进驻时间短、过程不规范、实效不明显等问题。

【问题剖析】要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创新完善督导机制,强 化严督实导,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完善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总结完善中央第一督导组在河北的 督导经验,形成规范化样本,为后续督导提供经验借鉴。要按照督导 方案要求,明确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要强化督导组织领导。推动各地参照中央做法,抽调精干力量,组织 若干个督导组,适时开展督导,压实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省级 督导组长应安排正厅级干部担任,增强督导工作的权威性。要建立督查专员制度。全国扫黑办将试行从各省区市新退二线的 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中,聘任一批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扫 黑督查专员,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提升督导实效。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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