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的心得优秀5篇

来源:职场范文网 时间:2024-06-01 17: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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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的心得优秀5篇

看书的心得篇1

午后,柔和的阳光透过树枝,斑斑点点的打了下来。这样的下午,最适合阅读了。我随手从“摇摇欲坠”的书山书海中抽出一本书——《根鸟》。哦?根鸟是鸟?亦或其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读这本充满了梦幻的书。谁料一翻,我就被迷住了。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少年——根鸟,去一个不知名大峡谷救助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只是因为一只白鹰脚上挂着的一张纸条——可以说只是因为三个字“救救我”才毅然决定去大峡谷。路程可真惊险啊。从一个阴森的、乱石遍布的路口,一匹惊恐的白马,到一个邪恶的矿场,他到了鬼谷。根鸟的轻信使他落入了“鬼”的魔爪,他依然不放弃出逃念头——我要救紫烟!一个独眼老巫师帮助了他。红珍珠——这种能使人忘记一切的果子被端到根鸟面前,根鸟忘我地吃了几颗。在关键时刻,他懂了老巫师的眼神,这可帮了他的大忙。他倒掉了那盘果子,这才化险为夷,成功逃脱,根鸟的机智帮了他。

在另一个地方:莺店,根鸟恰好得了点钱,于是便迷上了看戏,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演的戏。从此把所有钱都花在了看戏上,“花钱如流水”,最后导致身无分文,只好卖了自己所珍爱的白马来继续住店、看戏。看到此处不由感慨:人的欲望真的比方向重要、可以让人忘记自己以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吗?大峡谷呢,紫烟呢?都不重要了吗?

事实证明,欲望可以被打败,在重新看到板金大叔后,根鸟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如此下去了,毅然启程,奔赴远方的大峡谷。

历经数年,大峡谷满谷百合花映入根鸟眼帘,他忘情的扑在了百合上……我认为根鸟心里一定充满了对自己的感激:如果自己没有坚持下来,那自己一生也别想见到这样美的景色了。

根鸟的坚持使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逃出鬼谷去?不能。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离开莺店的“美好”生活?不能。可见坚持的重要性。

根鸟善良,根鸟聪明,但如果没坚持,那好事只做一半,叫好事吗?同样,饶是你再聪明,做一道难题,做一半就放弃了,可以称为成功吗?

坚持难吗?不难也难,只是看信念,但信念往往不是好掌控的。

看书的心得篇2

拂过青春的脸庞,才悟到,人生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前行,总是在走过一程又一程之后的一个又一个未知。或许那一段,没有扶助的手,拥抱你的人,但我们前行的脚步依旧坚定。我知道,我梦中的山谷,一直都在。云雾缭绕。

那天,我遇见他。14岁的少年。白色的鹰带来女孩紫烟的求助,暮夜的梦重绘紫烟的惶恐无助。梦啊梦,它时时牵绊根鸟的心绪。他听见心中愈发强烈的呼唤:我要去救紫烟。我要去找大峡谷。我要找到大峡谷!于是,我的朋友,我目送你远行。等待着你成长。对不起,我们不能同行,我缺少劈风斩浪的勇气,亦不能义无反顾。为了一个梦而背离故乡和孤独的父亲,少年蒙受无数耻笑。我惧怕他人的嘲笑,宁可将梦想慢慢磨碎,仔细藏掖着,不愿崭露。我怕前行的风暴,怕旅途的孤寂。我闪闪躲躲,逃避他人的眼神他人的态度。我寄生于别人的赞同。

“前方的情景并不明确,朦胧如雾中之月,闪烁如水中之屑”。前方使得少年兴奋、如痴如醉。前方的未知撩逗着少年的心思,使少年不知疲倦地走着。在去“青塔”的途中,他变得坚韧。在“鬼谷”,他开始倦怠、怀疑。在“米溪”,他丧失斗志。在“莺店”,迷失方向。当他厌倦了堕落,追悔过去,而米溪的一切美好已不再属于他。我看着少年一路走来,眼中噙满了泪水。我知道他的艰辛,他的牵绊,他的苦闷。我的朋友,我的少年。我怎么忍心看你沉沦,看你悲痛。

看书的心得篇3

那深深文字,让我细细投入;那淡淡的文述,让我终有感触,那就是萧红用一特别手法写出的名著——《呼兰河传》。

这本《呼兰河传》是一本充满童趣、诗趣、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它里面的事物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影响。它讲说了萧红小时候一件件真实的故事。我最爱看第三章,它里面讲的是萧红五岁时,和祖父度过的快乐时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和祖父去后院时,萧红把韭菜当野草挖了,把狗尾巴草当谷穗留在田里,那时她是多么傻呀,可是祖父还是笑嘻嘻的,还耐性地给萧红细细讲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说明,萧红儿时过的还是非常开心的快乐的,因为她觉得有了祖父就行了。

萧红写的这些故事表达了许多感情,如:她觉得呼兰河这边的人都很可怜;她很怀念小时候的快乐;对有二伯的看法;对小团圆媳妇的同情和可怜……我觉得萧红最主要讲他们呼兰河那边各种各样的事物,和自己对他们的想法、意见,她主要想抒发她对她的家乡——呼兰河的思念。她的文字让我也投入进她的文字里去了,感受那儿的事、景、物,我只觉得除了萧红童年时,那儿的人都很可怜,使人一看,心感到酸酸的,为那儿的一些人感到难过。

最奇特算萧红的写作手法了,萧红的写法不像一些高手,用一些美文妙句写一长篇大论,而是用深深淡淡细细的文笔写得另有一番风味,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读起来别有味道。

我读了呼兰河传后深有感触,既感受到了以前年代的人是多么可怜,还学到了萧红写作手法,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受益匪浅,什么叫一举两得!

看书的心得篇4

人生是一场搏斗,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是命运的主人。

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再搏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

在一次扣人心弦的杂技表演中,一个顶碗少年伴着轻松优雅的乐曲生,头顶着一叠12只金边红花的白瓷碗,做各式各样的高难度动作,一个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碗从他的头上摔了下来,可是,他并没有灰心,重新来了一遍,但是结果令人失望,知道第三次,顶碗少年鼓起勇气,重新振作了起来,最后终于成功了!而在这场惊心动魄的表演里,我看到了顶碗少年不怕挫折、敢于拼搏的精神!

每一个人在成长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有人因为胆怯、害怕,在挫折面前退缩了、认输了,有人甚至走向了绝路;但有些人就像顶碗少年那样在困难面前绝不屈服、不低头,走向了自己成功之路。例如: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但她以坚强的一直克服了种种困难自学成才;爱迪生曾经为了一项发明做了八千多次实验,但他从未沮丧过,因为他至少知道这八千多种方法是行不同的,最终实验成功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每个人以坚强的信念和意志打倒了种种磨难成功了,只要努力拼搏,坚持不懈,绝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就一定能成功!

人生道路上,只要你敢于拼搏,一定会成为命运的主人!

看书的心得篇5

前几天偶然又读了遍《傲慢与偏见》。

一说起《傲慢与偏见》里的夏洛特,总有人不免惋惜于她成了柯林斯太太,比如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他一向把她当作难得的聪慧姑娘,得知她选了柯林斯做丈夫后说她简直比贝内特夫人还要愚蠢,因为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

然而,也许正是夏洛特的聪明让她选择了柯林斯。夏洛特的丈夫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她大约是早看透了柯林斯这个人,所以顺顺当当地用一些小计谋叫柯林斯被伊丽莎白拒绝还不满三天就向她又求了婚。他们同别的情侣一样口口声声地说着爱,虽然这爱或许只有柯林斯一个人相信。但依着斯滕伯格的爱情三元论,他们之间的确可以被称作爱,尽管这爱是空洞之爱。空洞二字本就带着几分悲哀,用作爱的修饰,这悲哀意味便不免更甚。

夏洛特在婚后的写给伊丽莎白的信里喜气洋洋地赞美住宅、家具、邻居甚至马路,却绝口不提她的丈夫我总觉着夏洛特她嫁的是生活,至于那个男人是柯林斯还是科恩斯都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一位绅士且拥有足够维持绅士阶层生活的家产。夏洛特的婚姻太具有烟火气,伊丽莎白惊讶于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断定她的婚姻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幸福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在那个时代里,婚姻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无太多财产的青年女性唯一的体面出路,而夏洛特确乎是没有除柯林斯之外更好的选择且不论物质和身份上的好处,至少柯林斯没有聪明到可以违背夏洛特的意愿。

夏洛特不是伊丽莎白,她已经27岁了,而伊丽莎白还不到21岁;贝内特姐妹的美貌之名连宾利小姐都有所耳闻,伊丽莎白又仅次于公认的大美人简,夏洛特得到的评价却是谁也不会对她感兴趣;更何况,虽然伊丽莎白因着限定继承的缘故只有一千磅的嫁妆,可夏洛特的父亲卢卡斯先生有的却单单一个无法世袭的爵士爵位。夏洛特的聪颖秉性是不逊于伊丽莎白的,奈何她到底不是伊利莎白·贝内特。那年头的聪慧姑娘太少见,达西一样的男人更凤毛麟角。而难得出现的一个达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伊丽莎白。

老姑娘夏洛特不是个浪漫主义者,她自认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所求不过一个归宿。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所婚非爱,太多的时候,爱情和面包难以两全,她不过是嫁给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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