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职场范文网 时间:2020-02-23 22:02:55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是建立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也是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的重要途径。

  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

  为提升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运转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搭建平台、创新方法、健全机制,不断丰富完善服务内容、培塑良好工作作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从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扶持就业创业、常态化走访慰问、精准帮扶解困、化解信访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着手,推动基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XX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有超过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意味着中国退役军人数量庞大,据信息采集数据统计,XX区退役军人人数超2万人。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随后建立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共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位于区政府4楼,下设一个二级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综合科4个科室,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正式干部10人,临聘人员2人,10名正式干部中有部队服役经历8人,占正式干部人数的80%。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遵循“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设立,目前建设较好的如东屯渡街道,除下拨经费以外,自行投入10万余元购置办公设备、宣传展板、活动器材,打造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之家等活动场地,效果较好。而大部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没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设施不完善,人员到位不齐,达不到“五有”建设要求。

  三、XX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因成立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局本级办公场地紧张,随着人员陆续到位,办公场地达到饱和,无法按标准设置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和有关业务窗口。另外根据实地调研,街道均已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但同样因办公场地限制,部分街道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而是和其他科室合用,如荷花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与街道武装部、610办、铁路护路办共用一间办公室,办公接待十分不便。另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人员编制配置上基本都没有达到两个事业编的标准,而是通过补充集体干部或临聘人员解决;
二是工作人员不够专业,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退役军人涉及的政策繁多,不熟悉政策难以做好服务解释工作;
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面对情况复杂的退役军人没有耐心,容易激发矛盾。

  2、历史遗留问题多

  因政策原因,退役军人在安置待遇上有较大差别。一是历史政策城乡有别,2011年以前入伍的城市户籍义务兵带安置卡,退役后可安排工作,而农村籍没有安置。另外,城乡参战军人待遇也不同。二是根据中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这就造成了退役军人“同服役,不同待遇”的现实情况。政策引起的区别待遇导致了部分退役军人的心理失衡,又没有及时政策释疑和心理引导,造成很多遗留问题。三是以前安置在企业的退役军人因企业改制或破产被下岗,生活没有保障,这部分群体人数较多。四是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出现役条件的志愿兵、士兵没有及时安置,近年来作为帮扶解困对象再就业,社保补缴和安置补偿问题突出。

  3、工作标准不统一

  工作不够规范,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一是没有规范的退役军人解困救助制度,现行的解困救助沿用的是从民政转接来的一套流程,从申请到审批办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审批随意性比较大,容易引发解困群体之间的相互比较和质疑。二是区内慰问标准不统一,各街道在慰问活动中慰问品和慰问金上有所区别,造成误解和矛盾。

  4、退役军人管理难

  一是退役军人给国家做了很大的贡献,国家在退役军人的保障上也出台了一系列优待政策,但仍有少部分退役军人把生活的不如意归咎于国家没有给足够的优待和保障;
二是部分士兵退役后,因不符合安置条件,同时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退役进入社会后,没找到理想的工作,其中少数人产生了一些负面情绪。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实际情况难突破

  一是在压缩工作经费,节省开支的大背景下,办公条件和硬件需要时间改善。二是街道、社区工作千头万绪,编制数量有限,工作人员数量紧张,特别是社区,一人多线情况很多,难以做到专岗专职高质量高效完成工作,另外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有高低,少部分服务意识不强。

  2、历史政策有偏差

  很多政策都是依据当时国情制定的,随着时代发展出现了弊端,引发部分群体的矛盾,成了遗留问题。同时,另外部分遗留问题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如退役当年的政策落实不到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没有合理安置,或安置以后因单位不接收,导致安置不到位,又没有办理自谋职业,遗留至今。

  3、工作标准不统一

  未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之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分散于多个单位,各单位工作要求各不相同,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2019年3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人员数量有限,日常工作繁忙,相关规范工作只能循序渐进。

  4、工作方法不够多

  工作停留在完成任务层面,一是对退役军人工作思考少,缺乏对他们精神上、思想上的鼓励和引导。二是办完退役相关手续后,没有提供进一步的就业指导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帮扶,部分退役军人进入社会后工作不理想,抱怨国家不重视,造成思想上的偏激。

  五、健全XX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

  1、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

  一是做好财政预算,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部门的资源配置,保障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二是专人专岗人才配置,通过定向招考、转业安置等方式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做好退役军人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2、加强工作落实,解决遗留问题 

  一是积极研究已有政策,寻求政策的支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政策的学习研究,用活政策,用好政策。对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最佳解决办法,解决遗留问题。二是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协商解决。三是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因政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上报,等待解决问题的新政策或解释,如2019年出台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3、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规范解困救助等工作的工作流程及运行机制,制定统一的标准,简化流程,做到帮扶审批有据可依,公开透明,并及时到位。二是在八一慰问等工作上,精准统计名单,全区统一慰问标准,避免同人群不同街道之间的差异。三是制定区士官安置工作流程,积极配合市局做好市级统筹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工作,从士官报道到档案接收、保管,做到台账清楚,并做好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障工作。四是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与区人武部、财政局有效对接,提前做好预算,认真核实名单,审查所需资料,确保及时准确发放。五是做好自主择业干部服务工作,从接收报道,人脸、指静脉采集,档案管理到每年生存认证,明晰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好年度体检和八一、春节慰问,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六是做好军休职工、干部保障工作,运用好上级下拨的专项服务管理费,在医疗待遇、生活待遇、政治待遇三方面理顺流程,做好服务。

  4、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思想引导

  一是坚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广大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出现问题苗头时,及时加以思想上的引导,依据事实解释政策法规,并站在退役军人的立场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开展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工作,给予精神上的表彰和激励,提升退役军人个人荣誉感。二是为退役军人办实事。首先可以建立专门的退役军人服务平台,集中发布服务信息。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退役军人可在平台上根据自己的需求查找合适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可查看退役军人信息,发送招录意向。二是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前对接本地用人单位,并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或提供部分社会公益性岗位,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积极为广大退役军人就业拓宽渠道、创造条件。三是组织学习培训,对有意向参加技能学习培训的退役军人,根据他们的职业需求精心组织相关学习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掌握技能,提高就业率。四是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扶持和咨询,与银行对接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落实上级相关优惠政策,为退役军人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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