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读后感中谈谈作品对自己产生的影响,比如改变了什么想法或行为,通过反复阅读和撰写读后感,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文本,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篇1
边城,无所谓边,也无所谓城。与其说它是一部鸿篇巨作,不如说它是悲惨时代中,一个怀有思想的人心中的美好桃源;与其说它是湘西生活的写照,不如说它是人性的质朴之玉,未经雕琢,也未经描画。
牧歌的情调是必然要说的,因为它太能动人的心思。牧童黄牛梧桐村,草青叶绿无尽天,云雨烟高不知处,正逢遥歌踏寒来。乡土的气息是必然要说的,因为相对于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它太易感人了。淙淙的溪水不必说了,孤舟一叶也不必描了,茅椽漏檐更不用去斟酌了,单枝头鸟,单拾柴夫,单小蓬童足以让你留恋往返。
若将边城之人比为一子,此子必有“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之神韵。人合天姿,则铸以金屋藏之。这座人性的金屋,藏有质朴的人性之美,遥隔于乱世风尘,远离于肮脏之地,无卑微低下之灵魂,无贪婪无穷之利欲,无弦瑟红友之乐,无灯红酒绿之燥。生活是一箫,是一笛,像一个浪荡于江湖,不闻于世俗,遐避于山水的隐士,为当世之陶潜花源,为魏晋之竹林再现,陶然乐之矣!
山美孕育人灵,人灵方有佳事。夜深三年六月,弥漫歌喉未哑。这是一场梁祝的翻版,比之于都市人的肤浅,世俗人的势利,更显纯真纯美。这是一场悲剧?还是一场喜剧?天公不作美,这是闲聊的常话;生死在天,这是难言的悲楚。纯善、纯清葬送了美,纯真、纯心买别了情。再讲那“物极必反”的大道理也无济于事,也是对美的一种玷污。虽然人影皆去,留下的是凄凉,但凄凉属于凄美;凄美,也是一种美。
渡船晚不休,待月还归人。山重无灯火,江暗旧青滩。无语拭干泪,春雨带秋风。阑角人憔悴,千帆不叙归。
这等待又何尝不是一种美,翠翠的心中也必怀有江南的古韵,等着那跶跶的马蹄经过,必思,那马上之人,是归人,而非过客。
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篇2
人类懂得幸福,人类会感受幸福,人类明白幸福的观念,幸福,是人类在生活中不可改变的一种追求,他们会让这种追求,一向陪伴在他们的身边,到白头皆老。
人类明白幸福,那么,大家相信吗?一只鸭子也会感到幸福,你可能说不相信,但是,这只鸭子是幸福的,这只鸭子的幸福,源源于它对生活智慧的那种态度。
这只鸭子的名字叫做麻花儿,他的长相不怎样好看,走起路来也很难看,麻花儿喜欢唱歌,但歌声也不好听,但是,麻花儿不在乎,她不在乎自我有多么的难看,因为,这是她改变不了的,她对生活的那种热情,她对生活的那种态度,体现出了她对幸福的渴望,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最后让麻花儿感受到了幸福的存在,麻花儿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鸭子,其实,她并不明白,她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感受到幸福存在的一只鸭子!
这个故事,发生在炎热的夏天,孩子们的暑假……
这个暑假,笑猫,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一同去了乡下张达的外婆家,他们可高兴了,但是,笑猫与唐飞不是那么的高兴,因为,杜真子没有来,哎!
到了乡下的张达外婆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另外,在这个飘散着茉莉花香的小村庄,他们还认识了一只叫做麻花儿的女鸭子,麻花儿这只长的并不怎样好看的女鸭子,有着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为了讨张达的爷爷开心每一天早上都会早早的起床,艰难的走着这可恶的上坡路,张达的爷爷一齐玩!
她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她的心中,总藏着甜美的感动,和不尽的思念,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的声音,我们心中的幸福,也随着麻花儿的歌声,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盛开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这么一个道理:
虽然自我的长相没有那么好看,虽然自我的声音不怎样好听,但是,有了幸福的概念,我将会走下去,去寻找幸福的根源,我要勇于创新,去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只有想不到的事情,心中有梦想,有梦才有追求,有了梦想,我将会朝着我的目标直去!
幸福的鸭子,祝你好运,也许,我们有一天会相见,相见,我的幸福也会没有边际,有了幸福,我才有生活中的依靠,谢谢你!
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篇3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就像一支路标,开启了我心灵的道路。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迷茫的心找到了方向。一个“旧”字,就让我感受到它深刻的含义:老屋的瓦片;大河边垂首的杨柳;树下的枯叶;店门上的老门牌;围墙边摆放的破酒坛……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不管人、物,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消失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所以,童年的每时每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其中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和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今天,我又翻开那本令我难以忘怀的书——《城南旧事》。书中描写北京城南里,一家人温暖和睦的生活,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展现出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那既清晰又模糊的故事,常使我潸然泪下。
这本书讲的是上世纪一个住在老北京的小女孩英子的生活。疯女人秀贞,井边的伙伴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勇于反对封建思想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和沉疴染身长眠地下的慈父……这些人,伴随她走过了六到十三岁的童年。童年已一去不返,思绪却如潮水般涌出,小英子的童年生活虽离我很遥远,却仿佛隐隐伴随在我身边,如同一副幅美丽的画。
作者的描写,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孩子的世界,天真无邪,童稚青涩,旧社会的黑暗好像不存在了,只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但纯朴的语言之间,又夹杂着丝丝忧伤。英子眼里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生活起居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那些曾与她一起谈笑的人们,音容笑貌是那样的清晰,转眼却又一一弃她而去,这是为什么?英子不明白,但她的童年依然开心快乐,读后使很多人魂牵梦萦,对早已溜走的童年生活依依流连,不禁仔细回味起那段时光。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彩虹,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中最绚烂,最愉快的时光。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
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篇4
外边细雨朦胧,我手捧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揣摩着里边的每一个文字,心中不禁由感而发。
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冒险,却不幸被困在了荒岛上,从此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孤岛上,他没有一个亲人,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存活了下来。他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屋,圈养山羊,这使他不仅存活了下来,还救获了一位野人,“星期五”。在这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中,他遇到的困难数不胜数,首先是饮食困难,然后是得了病也没有医生治疗,再后来还遇到了野人,可他并没有对这些困难产生害怕危险的心里,而是通过勇气与智慧将这些困难、危险一一克服,最后回到了家园,难道他的精神毅力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文中的鲁滨逊十分聪明、机智,也具有大无畏冒险精神和遇到困难不退缩,遇到危险不害怕的品质。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鲁滨逊与星期五激战野人的情景,虽然野人众多,可鲁滨逊并没有害怕,与星期五定了作战计划,然后小心行事,经过了千辛万苦,终于将所有的野人都杀死了,从这里又看出了鲁滨逊做事不鲁莽,勇敢顽强的精神。每次看到这里,我总会想到我自己。
在现实生活中,我简直与鲁滨逊有着天壤之别。记得有一次,我学写钢笔字,由于我写字时不小心,被我家书桌的一角划伤了右手,血都流了下来,当时我很痛也很害怕,说什么也不肯再练下去,我又涂药水又贴创口贴,等到手已经好了,却再也不肯练钢笔字了,说是怕再被弄伤就不好了,无论妈妈怎样劝我,我一想到被划破的手,就产生了害怕感。现在想想真是太惭愧了,鲁滨逊那么多那么难应付的困难都克服了,而我却连这点伤痛都忍受不了,坚持不下去,那我将来还能干什么事,我一定会改正这个缺点的。
鲁滨逊已在我心中立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他的离奇遭遇告诉人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做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合上书本,心中感慨无数,鲁滨逊——一个无法令人忘记的名字。
写读后感的作文700字篇5
“我觉得你们应该在课余时间中,多读读《童年》这本书。好,那现在下课!”奇怪,老师为什么这么推荐《童年》,难道这本书真的又那么好看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了《童年》。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老师为什么要让我们可这本书,因为这书实在太好看了!
?童年》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四岁的时候,父亲不幸病死了。在经济压力下,母亲无奈只好带着年幼的阿廖沙跟着外祖母去投靠外祖父。却没想到这竟是一个噩梦的开始!外祖父开着一个快要破产的小染房,也许正因为这一点,外祖父的脾气很暴躁,人还有点贪婪!总爱拿自己的孙子们来出气。更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他的两个儿子也不必他差。一个酗酒闹事,一个将自己的妻子活活打死。阿廖沙在这个家庭中注定不会有好日子过!但外祖母和伊凡似乎就是这不幸中的幸运!外祖母是阿廖沙的精神支柱,外祖母不论遇到了什么,她总是那么乐观,也总能将这乐观传染给阿廖沙。伊凡则是阿廖沙最好的玩伴,最铁的哥儿们!每当阿廖沙被外祖父打的时候,伊凡总是跑出来护着阿廖沙,让外祖父的鞭子打在自己身上,让自己为阿廖沙分担一点痛苦!就这样,阿廖沙在这个家中过了一天有一天,直到阿廖沙的母亲下葬之后,外祖父让阿廖沙去“人间”混饭吃……
这本书似乎触动了我内心中最柔软的那块地方!这是一本自传形式的小说,作者高尔基就是主人公阿廖沙。这让我怎样想象?高尔基竟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无产阶级作家!再看看我们,从小过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从小就是在明亮的教室中汲取知识;从小就是在父母的关爱中成长……
真希望那些拥有与高尔基相似的孩子们不要自甘堕落,相信幸运之神会眷顾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