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应急预案有助于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策划能提前预防并有效处理各种紧急危害,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1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2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3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4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责任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判断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责任,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5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象山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当的教育机构。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局、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直属学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教育局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乡镇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教育局参与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和分管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县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协同县政府和学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乡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篇6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敏(兼)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