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写读后感,会让我们的阅读更有目的性,提高阅读的效率和质量,写读后感要求我们精确表达思想,增强书面表达能力,职场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大语文的读后感优秀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1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2
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3
咱们中国的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学起来非常困难,尤其是小学阶段,很多孩子甚至出现了厌学的情况,老师教起来也感到力不从心。我一直有个疑惑,外国的老师是怎样教语文的?外国的小学生又是怎样学习的呢?自从我读了《外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这本书,我才明白我们之间的差距。这本书的作者是上海师范大学的吴忠豪教授,吴教授给了我们一双看世界的眼睛,看看外国小学语文教学的现状,则能更好地知道我们的教学得失。
中国的语文教学,历来以阅读教学为中心开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语文教学中识字、听说、写作都是围绕着阅读开展,在阅读中识字;通过阅读学习写作,即读写结合:结合阅读进行口语交际练习等。在听说读写四项任务中,阅读的中心地位不可动摇。
第二,我们语文教材主要是阅读教材,听话、说话、写话没有独立的教材。
第三,阅读课时占绝对优势,超过70%。
我曾在别的教授讲座上听到或杂志上看到国外的阅读教学,似乎都是以学生的自主阅读为主,学生在教室里或到图书馆、阅览室里自主阅读,不少人也大肆宣扬,似乎西方经济发展迅速、学生创造力强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他们的那种阅读课,是指使用分编型语文教材的阅读教学,在扎扎实实训练语言基础知识的课程之外,他们的阅读课的确有声有色,的确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的创造性阅读为主。最值得关注的其实是他们阅读课中方法论思想的'渗透。我们都知道,掌握了规律,掌握了方法,方能事半功倍,而分编型教材使用国家的这种思想在阅读课中体现得非常具体、鲜明。比如美国阅读教学中的小型课,就是很鲜明的例子。课堂教学的目标不是解读文章,而是交给学生掌握阅读的方法、技巧。如一年级的课题《怎样理解不认识的词语》,五年级的课题《如何解决阅读中的疑问》,都是着眼于阅读策略的教学。学生学到的这些策略性知识,可以广泛地运用于语文学习和其他学科的学习,甚至在今后的工作中也经常用到。
看看外国的课程设置、课程目标的确立、教材的编写,如美国的阅读教学不仅给出了达成的目标,而且非常具体地给出了每学年学生阅读进步的测量方法和时间,还非常具体地举出了检测目标达成的具体表现,再对比我们自己的教材、课程、目标,最比觉得缺陷越多,我们的阅读课完全是取决于每个老师自己对教材的了解程度,但这些都不是我们普通老师所能改变的。既然不能改变小学语文教学的现状,那就只能改变自己。现代语言学认为:儿童语言的发展是在活动中获得的,是儿童生理成熟和环境教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其与外界相互作用的活动中获得的。对于我们自己而言,几乎所有的阅读技巧、策略都是自己在长期的阅读中摸索出来的,既不成体系,也不见得完全科学,很多时候阅读方法甚至还很原始。所以我们应主动积极地提供能激发和支持儿童有意义的语言使用的情境,让儿童从使用语言中学习语言,从说话中学习说话,从聆听中学习聆听,从阅读中学习阅读,从习作中学习习作。我们在平时的阅读课中,教学目标要单一,从学生的疑问入手组织教学,让学生交流自己的阅读感受。这样我们在讲读课文环节中教学目标就能够集中,教师无需再去考虑如何结合讲读安排、听说写作和语文知识教学等内容,大大减轻了教师的压力,也使得阅读教学的复杂程度大为降低。同时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操作相对简单,还避免了什么都得管,结果什么都管不过来的尴尬局面。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让我们在吴教授的《外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这本书的思想引领下,以学生为中心,着重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跳出庐山,遍览群山,方能更好地领略庐山的景致。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4
这段时间在读于永正老师的《我怎样教语文》这本书,时至今日,已经读完,在这本书的开篇,于老师所说的"人生要留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看到了他对写作的执着,优秀的语文教师一定要怀有"作家梦",就如于老师一样。用他的话来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自己写教学随笔,写教学反思,写"下水文",指导学生写作,并且随时随地他都能发现写作的素材,并且很好的利用,引导学生写作。他经常开玩地说:"写,让我变成了一条猎狗,睁大眼睛看世界,张开鼻孔嗅四周,竖起耳朵听动静。干什么呀?搜寻生活中的真、善、美!"
我看到他对读书的执着,他教的每一篇课文,在课堂上,除了让每一个孩子读好每一篇文章外,还引导学生读课外书,做读书摘录。他自己也大量阅读,坚持阅读,读出人物的年龄,说话的语气,此时的心情,甚至读好标点符号。
他留给我的还有他对教育的执著。他始终秉持着从"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以他的课上得很有意思,他的课堂就是孩子们所喜欢的课堂。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他就是孩子们最喜欢的老师。于老师自己说道:"和孩子共处时间长了自己便成了孩子",五十多年的教学生涯,他把自己教成了一个孩子。他时时告诫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曾经是孩子。
能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教育问题,这是教育成功的根本,显然于老师是成功的,他对教育的种种执著都源于一个字"爱":他爱教育事业,爱语文,爱孩子!他给我们留下了的这个大大的"爱"字,时刻激励着无数的语文人。
读于老师的这本《我怎样教语文》,给我留下了更多的思考,让我明白了怎样让人生留痕。
一、脚踏实地地做
于老师说:"好文章是做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都说实践出真知,读于老师的《我怎样教语文》后有了更深刻的感悟。对于我们的语文教学,我们要脚踏实地做,不得有半点马虎。面对那几十个嗷嗷待哺的学生,我们要认真教学,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因为"一日难再晨",她们拥有着人生最美的年华,理应接受实实在在的知识,对于课堂,我们不能有半点虚假,要让孩子明亮的眼眸里看到真善美。对于备课,不能有经验主义,经历的不同、年龄的不同、知识积累的不同,对相同的文本也会有不同的理解,深层次的理解。
二、简简单单地教
看于老师的课堂,简单到俩字"读写",把书读好,把字写好,把文章内容揉碎了教给学生,学生能深入把握文本内容。我们平时总想着自己的课堂上有"亮点",于是大谈与文本相关的写作背景等等,却忽视了文本本身内容。就如北大教授漆永祥所说的,教师就一节课所讲内容应该重点突出,将关注点放在文本内容上,而不是其他。
于老师所说的简单教首先应该在朗读上。叶圣陶先生说:"阅读教学就得读。"张田若先生说:"阅读教学,第一是读,第二是读,第三还是读。"看来缺少了"读",对一篇文章的学习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张田若先生说:"评价一节课成功与否,首先看全班学生是否把课文读熟了。"学生读的情况更多在于老师的指导,很多时候,很多老师都做不到这一点,当然包括我自己。因为迫于教学成绩的压力,过多的研究做题策略,反而忽视了语文最基础的东西,总是觉得光"读"怎能出彩?殊不知,"读"是需要真功夫的,是需要充足时间的,是需要真正"以生为本"的。
于老师说,总之,语文教学的亮点在"语文"里,再说具体一点,是在"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书"里。字词句段篇,听说读写书不正是语文所应该教和学的内容吗?这也是语文教学的"保底工程"呀!所以亮点就是基本保底的部分。
写到这里不禁反思自己的教学,之前对于一篇文章的开头总是用过多时间放在背景和作者介绍上,以为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文本思想内容,仔细想来,这样难免会哗众取宠,容易误导学生,将他们的注意力迁到文本之外,以后要将更多讲解放到文本本身上,更适应学生所需,教学目标也容易实现。
三、坚持不懈地思
于老师说:"我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写反思。多则长写,少则短写,不可不写。"反思的过程是又一次对自己教学的梳理,是对自己课堂得失的总结,是对自己专业化成长的提升。但是我们在上完课后,很多时候有思没写,或者是上过不思。希望以后自己也能用笔记录下思考,在思考中进步。
轻轻合上这本书,于老师的话又在耳边回荡"人生留痕".也希望自己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能有更大的收获,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5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6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7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大语文的读后感篇8
一本书中,总会有几个让我无法忘怀的人,就像《平凡的世界》中,那一抹独特的亮光——少平。
平凡抑或是伟大?
上学时的少平是平凡却又伟大的。他与那些贫穷的农村孩子一样,穿着破烂的衣衫,吃着最差的黑面馍,集体劳动时常常因饥饿险些昏厥。但他从不抱怨,他心里明白,就家里的困境而言,能送他来上学已经是对他最好的馈赠。唉,穷人家的孩子总是有着善解人意的心性哩!这段时间里,他经历贫穷、饥饿和孤独的折磨,经历初恋和失恋的煎熬,经历一次成功的表演,少平慢慢地蜕变了,他从一个拘谨沉默的孩子蜕变为一个自信活跃的学生。在一次凶险的洪水中,跛女子侯玉英差点被洪水淹没。全班没有一个人敢去救她,只有少平不计前嫌,不顾危险地跳入汹涌的洪水,将她救起。即使那日的他狼狈不堪,但在所有人眼中,他依然是最伟大的!
追梦时的少平是平凡却又伟大的。回到双水村后,少平有自己的梦想。他想去外面闯荡,他想:即使撞得头破血流,他也可以对自己的人生聊以自慰。于是,怀揣一颗炙热的心,他来到黄原。他做小工,背大石,挖煤矿。他经历过露宿街头的生活,也体验过伤痕累累的痛苦。岁月无情地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他咬着牙挺了过来,将所有的苦难都当做人生的磨难,凭借着日夜的劳动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他酷爱阅读,书成了他的精神食粮。那片浩瀚的海洋滋养着他贫瘠的心灵,使他的思维变得灵动,精神世界变得充盈。他和身边普通的劳动者一起干活流汗,但他敢于追求梦想,敢于吃苦耐劳,敢于直面困难,敢于战胜挫折的精神,又使他在平凡中铸就了伟大!
没有绝对的平凡或伟大,而少平就是那在平凡中铸就伟大的人!